辦理單位:規劃組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說明「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北區)興辦事業概況及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合法性,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中華民國106年4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時00分。
三、地點:臺南市北區開元元寶里活動中心(臺南市北區北園街114巷11號)
四、說明事項:
(一)計畫執行概況及展示相關圖籍。
(二)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合法性。
(三)意見答覆與說明。
五、本計畫係奉行政院98年9月9日院臺交字第0980054496號函核定辦理。
六、依據「土地徵收條例」、「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及「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規定,需用土地人於興辦事業計畫報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前,應至少舉行2場公聽會,聽取民眾意見並廣納各界意見,爰敬邀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踴躍參加。
* 檔案下載:公告(pdf檔 另開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