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土地徵收條例、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及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說明「花東地區鐵路雙軌電氣化計畫」(花蓮縣花蓮市路段)工程興辦事業概況及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與合理性及合法性,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中華民國111年2月24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
三、地點:花蓮市國風里活動中心(花蓮縣花蓮市林榮街45號)
四、說明事項:
(一)興辦事業概況及展示相關圖籍。
(二)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與合理性及合法性。
(三)意見答覆與說明。
五、本計畫係奉行政院110年4月8日院臺交字第1100003774號函核定辦理。
六、依據「土地徵收條例」、「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及「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規定,需用土地人於興辦事業計畫報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前,應至少舉行2場公聽會,聽取民眾意見並廣納各界意見,爰敬邀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踴躍參加。
公告及開會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