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辦理「花東地區鐵路雙軌電氣化計畫」(花蓮縣吉安鄉路段)工程第2場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暨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說明「花東地區鐵路雙軌電氣化計畫」(花蓮縣吉安鄉路段)工程興辦事業概況及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與合理性及合法性,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中華民國111年11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時0分
三、地點:花蓮縣吉安鄉公所2樓親民堂(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二段116號)
四、說明事項:
(一)興辦事業概況及展示相關圖籍。
(二)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與合理性及合法性。
(三)意見答覆與說明。
五、本計畫係奉行政院110年4月8日院臺交字第1100003774號函核定辦理。
六、依據「土地徵收條例」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規定,需用土地人於興辦事業計畫報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前,應至少舉行2場公聽會,第2場公聽會除聽取民眾意見,並回應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於第1場陳述意見,爰敬邀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踴躍參加。
公告及開會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