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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辦理「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桃園市平鎮區路段)臨時軌工程第1場公聽會

 

主旨:公告辦理「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桃園市平鎮區路段)臨時軌工程第1場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同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說明「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桃園市平鎮區路段)臨時軌工程興辦事業概況及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與合理性及合法性,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中華民國111年12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時及下午2時分別舉辦。

三、地點:桃園市平鎮區公所3樓禮堂(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四、說明事項:

(一)興辦事業概況及展示相關圖籍。

(二)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與合理性及合法性。

(三)意見答覆與說明。

五、本計畫係奉行政院109年9月2日院臺交字第1090024447號函核定辦理。

六、依據「土地徵收條例」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規定,需用土地人於興辦事業計畫報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前,應至少舉行2場公聽會,聽取民眾意見並廣納各界意見,爰敬邀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踴躍參加。

 

公告及開會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