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示送達本局111年12月29日鐵道產字第1113606912號「花東地區鐵路雙軌電氣化計畫」(臺東縣關山鎮都市土地)工程用地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用地會議開會通知單及112年1月30日鐵道產字第1123600339號函會議紀錄予潘尾旺君(已死亡)之全體繼承人(如附清冊)。
依據:
一、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1條規定。
二、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第1項第3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局為興建「花東地區鐵路雙軌電氣化計畫」(臺東縣關山鎮路段)工程,需取得查臺東縣關山鎮溪浦段314(1)地號內部分土地。經本局以旨揭開會通知單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潘尾旺君及其全體繼承人與會,並以上開會議紀錄,請潘君及其全體繼承人於112年9月15日前,依行政程序法第105條規定,以書面提出事實及法律上之意見陳述。惟因土地所有權人已死亡及全體繼承人住所不明等原因,致無法送達。為符法令,爰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
二、應受送達人如同意以協議價購方式讓售所有之土地,繼承人部分應辦妥繼承登記,並於112年9月15日(星期五)前至本局產管開發組辦理協議價購事宜;如逾期未參與協議者,視為拒絕協議,本局將依法辦理徵收。另於前揭日期前,可以書面提出事實及法律上之意見陳述;未於前述期間提出陳述者,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
三、上開文件存放於本局,應受送達人得於辦公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印章至本局產管開發組(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連絡電話:02-80723333分機5402)領取。
公告及會議紀錄公示送達清冊:
「花東地區鐵路雙軌電氣化計畫」(臺東縣關山鎮都市土地)工程用地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用地會議紀錄公告(PDF檔,另開視窗)
「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新北市路段非都市土地)工程用地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用地會議開會通知單(PDF檔,另開視窗)
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新北市路段非都市土地)工程用地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用地會議紀錄公示送達清冊(PDF檔,另開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