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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日期:112年9月15日
一、資通安全政策
為使本機關業務順利運作,防止資訊或資通系統受未經授權之存取、使用、控制、洩漏、破壞、竄改、銷毀或其他侵害,並確保其機密性(Confidentiality)、完整性(Integrity)及可用性(Availability),特制訂本政策如下,以供全體同仁共同遵循:
(一) 落實資通安全管理系統執行及通過公正第三方驗證。
(二) 有效管理資訊資產,持續執行風險評鑑,並採取適當之防護措施。
(三) 保護資訊及資通系統避免受到未被授權的存取,保持資訊及資通系統的機密性。
(四) 防護未經授權的修改以保護資訊及資通系統之完整性。
(五) 確保經授權之使用者當需要時能使用資訊及資通系統。
(六) 符合法令與法規要求。
(七) 評估各種人為或天然災害之影響,訂定核心資通系統之復原計畫,以確保核心業務可持續運作。
(八) 落實資通安全教育訓練及新進人員資安宣導,以提高員工之資通安全意識。
(九) 落實人員辦理業務涉及資通安全事項之獎懲機制。
(十) 落實委外廠商管理,以確保資通服務之安全。
(十一) 落實稽核執行及管理審查流程,以達致資訊安全管理制度之持續改善。
(十二) 推動資安防護整合,強化資安聯防及情資分享。
二、資通安全目標
(一)量化型目標
1.資通系統可用性達 99.99%以上。(中斷時數/總運作時數≤ 0.01%)。
2.知悉資安事件發生後,於規定的時間完成通報、應變及復原作業的比率為100%。
3.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之郵件開啟率低於4%。
4.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之郵件附件點閱率低於2%。
5.辦理資安及社交工程教育訓練(2次)。
6.資通系統發生資料外洩之資通安全事件(≦2次/年)。
7.「全球資訊網」發生資料遭竄改之資通安全事件(≦2次/年)。
8.帳號權限管理未授權事件(≦1件/年)。
9.辦理滲透測試及弱點掃瞄作業1次。
10.辦理本局及工程分局資訊安全稽核1次。
(二)質化型目標:
1.適時因應法令與技術之變動,調整資通安全維護之內容,以避免資通系統或資訊遭受未經授權之存取、使用、控制、洩漏、破壞、竄改、銷毀或其他侵害,以確保其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
2.達成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之要求,並降低遭受資通安全風險之威脅。
3.強化委外廠商之選任、監督、管理,嚴格審視委外契約,建構安全服務通道,確保供應鏈關係之資通安全。
4.提升人員資安防護意識、有效偵測與預防外部攻擊等。
(110年12月6日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