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分局執行「嘉義市區鐵路高架化計畫C612標嘉北高架車站、嘉義高架車站及北回歸線車站工程」,民國112年(2023)9月,嘉義鐵路高架化工程於進行管線試挖作業時,發現出土疑似舊有局修線之不明構造物,其中P302~P303出土的早期鐵道設施遺構因有部分與嘉義車站站區「南側車道」預定地重疊,因此經嘉義市政府於民國113年(2024)8月28日召集相關委員會勘後,決議「未觸及橋墩基礎開挖位置之遺構,採『現地保存』方式辦理,而影響橋墩基礎興建處的遺構,採文資保存(含量測、移置保存等)方式處置」(嘉市文資字第1130600005號函)。
這些早期鐵道設施遺構,包括:
進一步套繪1913年〈嘉義市街圖〉,顯示P302~P303基礎出土的建築基礎遺構,與嘉義車站西南側的二棟建築基礎約略重疊,同時期並出土位於P265基礎的轉車臺遺構。而根據臺灣總督府鐵道部編纂的1908年(明治41年)「第十年報」的記載,顯示當年度嘉義驛進行的工事主要包括事務所、詰所、停車場、機關庫、官舍等建築;其中機關庫包含本家、ビツト(維修廠)等二棟煉瓦造建築,就建築形式而言,機關庫「本家」為「煉瓦造ススート茸」(屋頂覆蓋著板岩的磚造建築),機關庫「ビツト(維修廠)」則是「煉瓦積」(紅磚砌築)的形式。但是到了隔年1909年(明治42年)「第十一年報」的紀錄中,機關庫的建築則是以「木造亞鉛引鐵板茸」(以鐵板鍍鋅為屋頂的木構建築)建造「假本家」(臨時機關庫),並以「木造」材料建造、「假ビツト」(臨時維修廠)。
而根據考古發掘結果,顯示位於P302基礎的F3「碎磚混凝土套間式建築」,應該即為機關庫「本家」,而根據P302內進行考古試掘的結果,也顯示機關庫建築內殘留有大量煤渣層的現象;至於位於P303基礎的F2「紅磚堆疊結構」則為機關庫的維修廠。此外,由於F1碎磚遺構係圍繞著F2、F3鋪設,顯示這二棟建築物應該是同時期的建築遺留;而其間的建築基礎間隙內出土成排木樁,以及機關庫內亦見出土木樁的現象,則顯示這二棟建築除了在1908年初建時即以磚造結構為主外,隔年則記錄以「木造」結構建築臨時機關庫與維修廠。因此,判斷機關庫的建造,可能在出建時原規劃是以全磚造為主,但是當建築基礎完成之後,地上物之建築本體,則轉以「木構」作為主要的建材,而這也是P302~P303基礎的建築遺構間,一直混出有木樁遺留的可能原因。
以上建築基礎遺構,位於P303基礎的F2疑似機關庫「ビツト(維修廠)」,已於民國113年(2024)11月完成與「南側車道」預定地重疊的範圍進行移置。而針對P302基礎與「南側車道」預定地重疊的範圍,也將就受工程影響之遺構以移置保存方式進行文資維護工作。
上架日期:
115-01-12
資料維護單位:
中部工程分局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5-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