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會事由:召開「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新北市路段臨時軌)工程用地徵用土地、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用地會議
開會時間:111年10月27日(星期四)下午2時00分
開會地點:新北市鶯歌區西鶯活動中心2樓大禮堂(新北市鶯歌區中正一路203號)
主持人:郭組長晋誠
聯絡人及電話:楊嫣姬(02)80723333#5405
備註:
一、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及第58條規定辦理。
二、為辦理「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新北市路段臨時軌)工程,擬與臺端協議以價購(期間使用權)方式取得工程用地範圍內土地,如臺端願意以其他方式提供工程用地範圍內土地,亦得於會議中提出,本局將依相關法令規定及現實狀況竭誠說明協議。如臺端拒絕參與協議或經協議未能成立或未能與本局簽訂使用契約,為利本工程之順利進行,將依據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申請徵用。
三、如臺端對於協議價購(使用權)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或徵用取得有意見時,得於本次會議中提出,或於111年11月11日前,以書面就事實及法律上之意見提出陳述,倘未於會議中及前述期間內提出陳述書者,視為放棄陳述機會。
四、開會通知單內含空白意見陳述書及下列資料:
(一)土地所有權人:土地協議價購說明。
(二)地上物所有權人:地上物歸戶清冊。
(三)上述資料請攜帶與會,並請臺端依開會通知單之日期時間準時參加會議,進入會場請出示開會通知單或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明文件。
五、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派員協助維護會議場地內外秩序。
六、請本局北部工程處支援人力及庶務行政。
開會通知單:
(新北市路段臨時軌)工程用地徵用土地、協議價購開會通知單(PDF檔,另開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