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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霸凌

職場霸凌定義:

「職場霸凌」係指發生在工作場所中,同仁間或主管及部屬間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對待,所造成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之身心壓力,常見情形包含4大類型:肢體攻擊、語言暴力、心理(精神)攻擊、性騷擾。

【以上摘自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及勞動部工作生活平衡網】

※提醒:現行職場霸凌行為如涉及侮辱、毀謗、侵害人格權等情事,可能觸犯相關刑法(如第304條強制罪、第309條公然侮辱罪、第310條誹謗罪等)或民法(如第18條人格權受侵害、第184條一般侵權責任等)罪責。

 

為建構健康友善之職場環境,提供同仁免受霸凌侵犯之職場,進而安心投入工作,爰訂定本規定。

 

本分局109年度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規定(PDF檔,另開視窗)

委任書 (PDF檔,另開視窗)

本分局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PDF檔,另開視窗)

 

發佈者:
更新時間: 2023-09-14 20: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