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局114年2月19日鐵道產字第1143600578、11436005782號開會通知單及114年4月9日鐵道產字第11436011552、11436011554號函會議紀錄予吳林氏切君與蘇人山君等2人及其全體繼承人(如附清冊)
主旨:公示送達本局114年2月19日鐵道產字第1143600578、11436005782號開會通知單及114年4月9日鐵道產字第11436011552、11436011554號函會議紀錄予吳林氏切君與蘇人山君等2人及其全體繼承人(如附清冊)。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1條規定。
- 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第1項第3款規定。
公告事項:
- 本局為興建「花東地區鐵路雙軌電氣化計畫」(花蓮縣光復鄉及臺東縣關山鎮非都市土地)影響之既有道路移設工程,需取得花蓮縣光復鄉大全段272地號(內)土地及臺東縣關山鎮月美段67-1地號(內)等2筆土地,經本局114年2月19日旨述文號開會通知單通知召開用地協議價購會議,於114年4月9日以旨述文號函送會議紀錄,並請所有權人於114年4月21日前依行政程序法第105條規定,以書面提出事實及法律上之意見陳述。惟因吳林氏切君與蘇人山君等2人已死亡,且其全體繼承人不明,致旨揭文件無法送達,為符法令,爰依前開規定辦理公示送達。
- 應受送達人如同意以協議價購方式讓售所有之土地,繼承人部分應辦妥繼承登記,並於115年4月20日(星期一)前至本局產管開發組辦理協議價購事宜;如逾期未參與協議者,視為拒絕協議,本局將依法辦理徵收。亦請於前揭日期前,以書面提出事實及法律上之意見陳述;未於前述期間提出陳述者,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
- 上開文件存放於本局,受送達人得於辦公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印章至本局產管開發組(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聯絡電話:02-80723333分機5402)領取。
上架日期:
115-03-20
資料維護單位:
產管開發組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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