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局111年10月27日「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新北市路段臨時軌)工程用地徵用土地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用地會議紀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1年10月14日鐵道產字第1113603878號開會通知單辦理。
二、各土地所有權人對徵用有意見時,請於112年1月12日前,依行政程序法第105條規定,以書面提出事實及法律上之意見陳述(郵寄至交通部鐵道局,地址:2204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未於前述期間提出陳述者,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
三、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與本局辦理使用協議者,亦請於112年1月12日前以電話聯繫本局北部工程處 (電話:02-8228-6888分機2203)辦理協議事宜。
會議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