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示送達本局111年12月29日鐵道產字第1113606909號「花東地區鐵路雙軌電氣化計畫」(臺東縣鹿野鄉非都市土地)工程用地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用地會議開會通知單及112年2月2日鐵道產字第1123600364號函會議紀錄王振忠等3人及サラマ君等4人(已死亡)之全體繼承人(如附清冊)。
依據:
一、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1條規定。
二、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第1項第3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局為興建「花東地區鐵路雙軌電氣化計畫」(臺東縣鹿野鄉路段)工程,需取得查臺東縣鹿野鄉瑞和段641(1)地號等9筆內部分土地。經本局以旨揭開會通知單通知土地所有權人王振忠等3人及サラマ君(已死亡)等4人之全體繼承人與會,並以上開會議紀錄,請王振忠等3人及サラマ君等4人之全體繼承人於112年9月15日前,依行政程序法第105條規定,以書面提出事實及法律上之意見陳述。惟因土地所有權人及全體繼承人已死亡或住所不明等原因,致無法送達。為符法令,爰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
二、應受送達人如同意以協議價購方式讓售所有之土地,繼承人部分應辦妥繼承登記,並於112年9月15日(星期五)前至本局產管開發組辦理協議價購事宜;如逾期未參與協議者,視為拒絕協議,本局將依法辦理徵收。另於前揭日期前,可以書面提出事實及法律上之意見陳述;未於前述期間提出陳述者,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
三、上開文件存放於本局,應受送達人得於辦公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印章至本局產管開發組(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連絡電話:02-80723333分機5402)領取。
公告及會議紀錄公示送達清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