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更正本局111年1月19日暨同年4月8日召開「花東地區鐵路雙軌電氣化計畫」(花蓮縣光復鄉路段)公聽會會議紀錄。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
公告事項:
本局前於111年1月19日暨同年4月8日召開2次公聽會,該2場次之公聽會會議紀錄已依徵收土地範圍勘選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揭露用地範圍內公私有土地面積、筆數及權屬狀況等,惟會議紀錄項次二、「計畫範圍」里程誤植,及項次五、「用地概況」漏列部分需用土地面積、筆數等資料,為符土地徵收作業規定,爰更正該會議紀錄。
公告及函、會議紀錄: